引进的博士发文质疑贵州师范学院打击排斥,校方称言论不实
12月20日起,一篇题为《黔省某学院博士遭遇记》的文章在网络流传,文章以半文半白的方式记叙了作者胡志方2012年被“黔省某学院”引进以来的遭遇。
不过,文章所针对的贵州师范学院21日即公开发布声明,否认了胡志方的控诉,并强调他所发布的不实言论已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
在文章《黔省某学院博士遭遇记》中,胡志方介绍称,“黔省某学院乃原黔省教育学院升格而来,原教职工中,高学历人员有限,而博士尤缺。升本以后,为应付教育部评估之所需,学校开始大量引进博士。自2012年之后三年之中,百余博士应声前来。文史哲理工,海内海外,南北西东,各种学术背景者,齐会于此。然学校原来层次太低,底子太差,尤其干部队伍见识浅陋,心胸鄙狭,终究不能包容涵化如此盛大的人才群落,至于近日,势成水火。期间怪事,层出不穷。”
胡志方文中的“黔省某学院”指的便是贵州师范学院。该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显示,出生于1971年5月胡志方副教授是国际政治学博士、中共党员,2006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后,曾在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任教至2012年,于2012年8月赴贵州师范学院从事教学工作至今。
《黔省某学院博士遭遇记》一文重点提到了贵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们遇到的住房问题。
文章称,“当初引进之时,学校承诺,教工家属楼在三年内可以入住,学校给每位博士提供六百元一月的租房补贴。可是,博士们到附近的新添寨租房时发现,非常普通的两居室,房租都在千元以上,略好一点的三居室,租金达一千八百元。学校的补贴,远远不够租房。三年以后,学校的房子仍然不能入住,但学校却不再发放租房补贴。博士每年所付房租在一万二千以上,相当于两个月以上的工资。但学校对此漠然视之,拒不补偿。”
“2017年底,终于等到学校家属房可以交房,学校却要求博士们签署与实际价格不符的合同,才准许拿房。本来购房价为2000元一平,但博士所签合同是3460元一平。撇开后续的不良影响不说,光是当时所交维修基金和将交的契税,博士们就要比其他职工多交七八千元。”
此外,胡志方还在文章中专门介绍了苟昕、张兆军、苗丽、胡江华四名引进博士的经历。“欲兴教育,先兴人才。欲强学校,先强师资。现在学校人心已散,博士想辞职他就的过半。而学校当局者不知改过,仍在实行苛政,对博士极尽排斥打击、敲诈勒索之能事。”胡志方称。
对于胡志方《黔省某学院博士遭遇记》一文的上述多项指控,贵州师范学院于次日予以了正式回应。
12月21日,贵州师范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了《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胡志方不实言论的严正声明》。该声明称,“近日,贵州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我校’)正在办理调动事宜的博士胡志方同志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微博、微信群、QQ群及微信公众号等恶意发布言论并盗用我校校徽,其中关于我校住房、对我校勾昕、张兆军、苗丽、胡江华等博士情况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恶意中伤我校。这对我省及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稳定和学校声誉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贵州师范学院在声明中解释称,“2009年3月,改制成功以来,我校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等方面竭尽所能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我校在职博士173人,其中担任处级以上干部的22人。博士科研立项国家级课题83人,占比82.18%;省级学术带头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等25人,其中博士17人,占比68%;省级重点学科13个,负责人11人,其中博士8人,占比73%。事实与数字充分说明,学校积极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组建团队、搭建平台,创设优良科研、教学与生活环境,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高度重视,让来校工作的人才安于教书育人、安于科学研究、安于创新创业。”
声明末节强调:“胡志方不顾上述事实,发布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声誉。自本声明发布之时起,上述侵权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自行删除所传播与事实相违背的言论,凡有恶意编造事实,毁损我校名誉的行为,我校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声明落款日期为12月21日。